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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双版纳州三支一扶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题(3月28日)

云南华图 | 2024-03-28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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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 )法人。

  A.出资

  B.营利

  C.股东

  D.公益

  2. 中学生小乙将自己的零花钱捐赠给山区儿童,这一行为体现了他对零花钱的: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3. 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4.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重大误解

  B.胁迫

  C.乘人之危致显失公平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5. 法律代理终止的原因不包括:

  A.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C.被代理人破产

  D.被代理人完全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6. 下列选项中,可授予专利权的是:

  A.在太阳系发现新的小行星

  B.新型单人插秧机

  C.快速植入电脑病毒的程序

  D.聚会时的智益小游戏

  7. 遗赠的对象不可以是:

  A.法人

  B.组织

  C.国家

  D.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

  8. 甲与乙有矛盾,于是甲结交智力有缺陷的丙,在丙的监护人出门旅游时,教唆独自在家的丙将乙打成重伤,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部分责任

  B.甲承担侵权责任,丙的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C.甲承担全部责任

  D.丙的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人格尊严权的是:

  A.劳动权

  B.名誉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10. 小周在某销售商手中购买了某品牌扫地机器人。购买后不久扫地机器人在家中自燃,造成小周5000元的经济损失,经鉴定自燃原因为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请问小周可以向( )提出赔偿请求。

  A.仅为生产厂家

  B.仅为销售商

  C.销售商或生产厂家

  D.销售商不愿承担赔偿时,可让生产厂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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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因此,选择B选项。

  2.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资产的转让、消费、出售、销毁、丢弃处理等方面的权利。题干中“将自己的零花钱捐赠给山区儿童”属于资产的转让,这一行为体现了他对零花钱的处分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占有权就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式行使所有权。A项排除。

  B项:使用权,是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如我国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授权,对其所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有使用权。B项排除。

  C项:收益权是指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因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所有权的存在以实现经济利益和价值增值为目的,这最终体现在收益权上。C项排除。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知识。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效力待定,是指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其是否生效则应由第三人确定,因而其效力处于未决状态。法律行为的效力取决于第三人的行为,第三人同意该法律行为,则有效;反之,则无效。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分类:①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行为;②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法律行为;③无处分权人所从事的法律行为;④附条件的法律行为。D项符合“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法律行为”,当选。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C项排除。

  5.【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知识。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项对应本法条第(二)项,排除;B项对应本法条第(三)项,排除;D项对应本法条第(一)项,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根据2021年版《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新型单人插秧机”不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A项对应《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排除;C项对应《专利法》第五条,排除;D项对应《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排除。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根据2021年版《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7.【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根据2021你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因此,选择D选项。

  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题干中,丙智力有缺陷,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教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将乙打成重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丙的监护人出门旅游,把丙独自留在家,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并选错误项。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基本内容包括:①公民享有姓名权。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③公民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要求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人格尊严给予尊重的权利。④公民享有荣誉权。公民因对社会有所贡献而得到的荣誉称号、奖章、奖品、奖金等,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⑤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想为外界所知的事,他人不得非法探听、传播公民的隐私。故A项“劳动权”不属于人格尊严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社会经济权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包括财产权、继承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等。

  10.【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题干中,因扫地机器人自身质量问题造成小周5000元的经济损失,小周可以向销售商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厂家请求赔偿。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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